昌黎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全面完成

发布时间:2015-04-07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5-142829

 

4月1日,昌黎县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和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职责正式划入昌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这标志着昌黎县局提前1个月,全面完成对食安办、质监、商务、工商等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划转整合任务,历史性地终结了食品监管“多龙治水”的陈旧体制,全县食品药品监管事业迈入崭新的发展新阶段。按编制规定,新组建的县局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办公室的职责。局机关设8个股室,同时按区域成立昌黎镇、城郊区、黄金海岸等8个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垂直管理), 按乡镇(街道)建立17个食品药品监管所。分局对辖区乡镇食药监管所进行业务指导,具体实施行政审批和监管执法,构建起了县局、区域分局、乡镇(街道)所、村(居)协管员的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基层“六员”(包村干部、食药监管人员、公安民警、食药安全协管员、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食药安全社会监督员)全部进岗到位,实现了对食品安全监管对象的全覆盖。目前,8个区域性分局、17个食品药品监管所已全部挂牌成立并开始工作,428名食品药品协管员队伍也组建完成,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