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进一步加大“明厨亮灶”工作推进力度

发布时间:2015-09-15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5-140040

    9月10日,全市监管系统“明厨亮灶”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首先通报了全市“明厨亮灶”工作进展情况,并介绍了做法经验。青龙县局打造了2条示范街、50家示范店,并把明厨亮灶覆盖到托幼“小饭桌”。抚宁区局“明厨亮灶”改造工程的工作目标、改造要求等内容层层分解,责任到人,有力推动了工作落实。海港区食品稽查大队推进明厨亮灶做到了“五个结合”,即分别与行政许可、量化分级管理、日常监督、“药安食美”平台推广和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紧密结合,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明厨亮灶2114家。青龙县完成58.1%(291/501),排名第一;抚宁区完成54.3%(404/744),排名第二;海港区完成51.2%(613/1196),排名第三。北戴河区完成40.0%(252/630),昌黎县完成39.3%(232/591),卢龙县完成25.9%(84/324),开发区完成24.3%(33/136),山海关区完成21.3%(101/475),北戴河新区完成20.0%(18/91)。为确保我市明厨亮灶”任务目标的如期实现,会上,市局与各县区监管部门鉴定了《“明厨亮灶”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要求各县区今年11月底前务必完成大型以上餐饮单位100%,中小型企业餐饮服务单位70%,2016年底前全部完成的责任目标。闫胜局长最后强调:一是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各县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工作一线,对“明厨亮灶”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推动。二是加强监督巡查。市局组成督导组,定期对各县区“明厨亮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导整改。三是建立奖惩机制。年底,对各县区“明厨亮灶”工作进行统一考核,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将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闫胜局长同时要求,加大部门推动力,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逐家督导,不定期开展回头看,避免工作“走过场”。激发企业内动力,对主动改造提升的餐饮单位,给予适当经费奖励,免费为企业提供培训,引导更多餐饮单位积极参与改造。发挥舆论影响力,借助全市主要媒体,广泛宣传“明厨亮灶”工作,及时发布监管信息,引导公众就餐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