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
发布时间:2015-09-18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5-140741
一是建立监测管理平台,通过网络、电子邮件等形式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案例,实现化妆品不良反应信息互动和交流。二是规范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程序,制定化妆品不良反应病例的诊断、报告、数据收集、汇总和分析等制度。三是深入各监测哨点开展调研,指导哨点单位做好监测工作。四是举办全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培训班,系统学习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相关法规、化妆品皮肤病相关知识等,提升全系统监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