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 作 信 息2015年第15期
发布时间:2015-11-09 发布机构:环保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70/2015-145041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大检查
工 作 信 息
2015年第15期
市环保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秦皇岛市深入开展排查整治 取得阶段成效
按照全覆盖、常态化的要求,我市对照环境保护大检查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分类制定治理方案,逐一处理,做到认识不到位不放过、查处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环保大检查开展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7655人次,执法车辆2260台次,检查企业2036家次,其中,对辖区8家医药制造企业、7座高尔夫球场开展了专项检查;检查各类工业园区16个,饮用水源地3个,自然保护区4个。对检查发现环境问题,责令改正49件,行政处罚22件,处罚金额371.99万元。
同时,大检查期间我市严格落实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六个一批”要求,充分利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交移送、约谈公布、强制执行等环境执法手段,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惩处,增强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力,收到了较好效果。其中,对秦皇岛弘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秦皇岛耀华玻璃工业园有限责任公司、秦皇岛北方玻璃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方圆包装玻璃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超标排污拒不改正行为实施按日计罚,计罚金额1404万元。环保部门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7件,分别是:秦皇岛弘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留守营镇程永丽颗粒厂、坟坨小电镀、胡石门小电镀厂、白建飞塑料颗粒厂、秦皇岛索坤日用玻璃有限公司、李宝强塑料颗粒厂;公安部门向环保部门移交案件1件,即葛占成废品收购站粉碎废旧塑料油桶案。对秦皇岛耀华玻璃工业园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存在严重环境问题企业实施约谈。将秦皇岛弘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秦皇岛耀华玻璃工业园有限责任公司、秦皇岛北方玻璃集团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环境违法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布。
报:省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厅。
送: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环保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有关科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