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 作 信 息2015年第17期
发布时间:2015-11-09 发布机构:环保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70/2015-145143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大检查
工 作 信 息
2015年第17期
市环保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
秦皇岛市环保、公安部门联合组织实施
环保大检查零点行动 取得阶段成效
按《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部署,根据《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实施细则》具体安排,经市政府同意,7月29日、31日和8月1日夜间,我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市公安局环安支队和各县区环境监察、监测人员组成10个检查组,对全市重点污染源进行突击检查。检查旨在严厉打击企业夜间偷排偷放、故意闲置和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数据做假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突出环境违法问题,严厉惩处违法犯罪人员,形成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督促企业自律意识,切实改善我市环境质量。
零点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99人次,执法车辆77台次,检查重点水污染企业29家、大气污染企业31家、污水处理厂13家。发现环境违法企业12家,违法行为集中在污染物超标排放和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或未正式投入使用两个方面。对突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市目前正在依法查处之中。
通过开展本次“零点行动”,既锻炼了环保执法队伍,又对环境违法企业起到了极大地震慑作用,收到了较好效果。
报:省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厅。
送: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环保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有关科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