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 作 信 息2015年第21期
发布时间:2015-11-09 发布机构:环保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70/2015-145353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大检查
工 作 信 息
2015年第21期
市环保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秦皇岛市环保局召开环保大检查工作调度会
为进一步推进环保大检查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0月8日,秦皇岛市环保局组织召开了全市环保大检查工作调度会。各县区环保局主管局长、环境监察大队长、北戴河新区主管领导及污染源动态管理数据库录入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河北省环保厅污染源动态数据库建设调度会会议精神,要求各县区环保局周密布署,加强协调,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按时限完成工作任务。会议安排部署了我市第四季度环境监察重点工作。一要认真落实环保大检查各项要求。将县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划分方案向市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省控及县区重点企业自律体系建设要按期完成并公开。二要认真开展总量减排攻坚月专项执法检查。按照《秦皇岛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攻坚月实施方案》(秦节减办【2015】15号)要求,集中力量对我市54家电力、钢铁、玻璃、水泥、造纸、淀粉及污水处理厂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推进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三要持续督导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继续加大督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快治理工程建设及调试验收进度,全部建成符合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治污减排设施,按时限投入运行。四要继续开展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按照《秦皇岛市2015年秋季秸秆禁烧督导检查方案》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加密巡查频次,严肃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确保不出现秸秆焚烧着火点。五要完成标准化建设达标复检工作。市县两级监察机构要按照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查漏补缺,加大投入,加强队伍、装备建设,做好复检验收准备。落实省厅环境监察人员三年轮训计划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我市环境监察队伍整体水平。
报:省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厅。
送: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环保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有关科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