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项措施做好“清明节”期间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8-04-12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8-173623

 

一是提前周密安排部署。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清明节”期间食品和市场监管重点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并落实责任到岗位、人头,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要求各级值班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保证24小时在岗在位,如出现断岗、脱岗、漏岗问题,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是加强祭祀用品监管。4月5日,组织县区监管部门对祭祀用品商店开展专项检查,共检查经营户109户,查处无照经营户6户,对无照经营的祭祀用品进行了清理。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即将施行的《秦皇岛市祭祀管理办法》进行了宣传,要求经营者合法持照经营,不得为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祭祀用品经营者提供生产、保管、仓储场地,切实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
三是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开展风险排查,强化对葡萄酒、粉丝、玉米罐头、水产加工品、熟食肉制品、儿童食品等热销食品和小诊所、小药店的监督检查,全力消除风险隐患,防止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清明节”期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未发生任何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四是认真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加大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消费宣传与警示,畅通12315、12331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咨询,节日期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信息142件,均已按程序处理。
五是规范应急值守。对节日期间局机关和各事业单位值班情况进行了抽查,未发现问题。全体值班人员能够按照值班表安排,自觉准时到位交接班,认真履行值班员职责并做好值班记录。带班领导能够坚守岗位,并不定时地对值班人员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了值班制度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