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节”期间在驻秦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5        发布机构:外事和商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秦商[2016]4号        索引号:167/2016-100527

各驻秦单位:

为确保安全生产,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各驻秦单位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秦皇岛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商务局系统管理责任要求,“两节”期间在广大驻秦单位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检查月活动,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安排

活动自2016年1月1日开始,至1月31日结束。

二、活动开展范围

全市所有驻秦单位

三、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规定执行情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单位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情况,对近两年来排查出来的各类隐患整改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等情况。

四、相关要求

1.要严格开展自查,责任落实到位。各单位要立即按照检查内容严格开展自查,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度,单位主要领导或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清查和督导。

2.要认真把握重点。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易发、高发事故的重点方面开展大检查活动,严查各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到人,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要及时梳理整改。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一时不能整改的,要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应急预案,对不能确保安全的,一律关停,坚决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4.市商务局将对重点驻秦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在各驻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我局在开展活动期间将对重点单位进行检查,对存在重大问题和隐患的单位,将检查情况上报市安委会,由市安委会依法严格限令整改、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确保生产安全。

 

 

秦皇岛市商务局

 20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