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驻场监管”提高旅游市场监管实效

发布时间:2016-06-28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6-155417

 

为促进旅游市场监管职能到位,提高全区旅游市场规范化监管水平,山海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新旅游市场监管模式,实施景区驻场监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驻场监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该局局长任组长,各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监察室、市场股等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驻场监管的组织指挥协调。二是健全景区驻场监管制度,明确驻场监管职责。下发了《旅游市场驻场监管工商部门十项职能》,包括依法监督检查经营主体亮照情况、依法监督检查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依法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等内容,进一步规范监管职责三是选派精兵强将,增强旅游市场监管力量。暑期前,精选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对其进行系统教育培训,充实到旅游市场监管一线,确保驻场监管人员选优配强。四是建立规范统一的景区监管办公室。经多方协调,解决了旅游市场监管办公用房问题,配备了新的办公桌椅和空调、饮水机等办公设施,改善了办公条件。五是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在驻场办公室增设了饮水机、针线包、急救药品、景区旅游路线指南、列车时刻表等便民措施。在重要景区周边明显位置分别设置了大型12315宣传牌,印制张贴工商举报电话,方便了广大游客申述维权。六是加强督导检查。成立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督查组,不定期的深入各景区和旅游市场对驻场执法人员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在全区重点景区推行“驻场监管”模式,实现了执法力量的下沉、监管关口的前移,我市旅游市场监管效能显著提升。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化完善驻场监管工作模式,不断提升旅游景区监管能力。一是继续扩大旅游景区“驻场监管”的覆盖面,对规模以上景区全面实行驻场监管;二是进一步细化景区市场监管办公室工作职责,使一线监管人员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三是要把监管执法寓于服务之中,在营造规范有序的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和服务广大游客上功夫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