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四)

发布时间:2024-05-06        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ylbzj/2024-243


7.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和限额是多少?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包括参保人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以及政策规定应由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照国家、省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以及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甲类按100%、乙类按95%计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协议期内谈判药,带量采购药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5万元。

8.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报销标准是多少?

普通门诊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不设起付线,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100

起付标准以上合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在职职工60%退休职工70%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50%退休职工60%省外异地就医降低5%

最高支付限额为45岁以下在职职工每人每年200045岁(含)以上在职职工每人每年2500元,退休职工每人每年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