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秦皇岛市城镇污水处理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3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000357587/2023-469
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面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秦政办字﹝2017﹞125号)要求,按照秦皇岛市2023年随机抽查计划,经研究决定,在市本级开展城镇污水处理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4月3日至5月31日
二、参与本次联合抽查的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范围:城镇污水处理厂。
(二)抽查比例:不低于15%。
(三)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联合抽查首先从企业信用分类C、D、E三个较高风险等级中抽取检查对象,如不能满足抽查户数,再从企业信用分类A、B两个较低风险等级和无风险等级企业中抽取检查对象,直至达到抽查比例要求。
四、抽查内容
1.生态环境部门:对建设项目(含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
2.城管部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监督检查。
五、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以全市在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为基数,由市生态环境局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中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名单。
(二)被检查对象名单由各部门确认后,由市生态环境局分派到各有关部门。
(三)执法人员由各部门在其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六、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此次“双随机”联合抽查的总体部署、名单抽取、相关业务指导;联合抽查各部门依据职责做好本次联合抽查现场检查、结果录入等工作。对于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书面核查、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2.对被检查对象进行实地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3.市生态环境局统筹组织各部门对企业进行联合检查。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和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实现“进一扇门、查多件事”。
(三)抽查结果公示。抽查结束后,各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并在其门户网站公示抽查结果。
七、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确保及时录入检查结果,确保抽查结果真实准确。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
(四)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信用监管。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报道联合抽查,在官网公示抽查方案、抽查时间、检查人员,使广大企业知晓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联合抽查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及时公示抽查结果,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各部门要认真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工作总结及统计表于2023年6月20日前上报市交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汇总后报市双随办备案。
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廖程刚 电话:18503355866
市城管局联系人:魏启存 电话:13933657490
邮箱: qhdhjjcdd@163.com
秦皇岛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