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新第一期)参保单位、灵活就业、退休办理 (2021年7月20日更新)

发布时间:2021-07-20        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ylbzj/2021-164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及缴费申报政策问答

1、哪些人可以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

具有秦皇岛市城镇户口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前,无工作单位且未享受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可参加灵活业人员医疗保险。

2、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必须本人办理吗?

按规定要求需本人办理,农行网点办理医保代扣费协议时需本人签字

3、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1)灵活就业人员按我市上年度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2)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按缴费基数的9.5%缴纳,建立个人账户

3按缴费基数的5.5%缴纳的,只建立统筹基金,不建立个人账户

4持有《秦皇岛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特困人员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按照单建统筹的缴费方式缴纳,个人缴纳60%,同级财政给予补助40%。特困人员每年12月份持《秦皇岛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到所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验证,下一年继续享受医保待遇;未通过验证和逾期没有验证的,从次年1月起取消低保人员医保待遇。

4、个人账户按缴费基数多少比例计入?

灵活就业人员按我市上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个人账户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乘以不同年龄段比例划入金额,详见下图:

年龄 

类型

35岁以下

36-45岁

46-退休

退休

基本医疗

2.2%

2.7%

3.2%

5.0%

5、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不同比例缴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有什么区别?

1)9.5%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享受待遇相同,退休后每月按照养老金的5%划入个人账户

2)按照5.5%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建立个人账户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6、灵活就业人员初次参保缴费多长时间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初次参保必须连续缴费满6个月,从第7个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7、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如果欠费了,还能享受医保待遇吗?

1)灵活就业人员欠缴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停止其医疗保险待遇,若欠缴期间产生医疗费用不能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划卡结算补缴欠费到账后的下一个月到所辖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医药费报销;

2)欠费在12个月以内的,可以选择新参保或补缴欠费,补缴欠费到账后的下一个月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欠费期间产生医疗费用到所辖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不补缴的按照新参保对待连续缴费满6个月从第7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3)欠费超过12个月的,再次缴费视为新参保,连续缴费满6个月从第7个月享受医保待遇。

8、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是否还需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

1)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在本统筹区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灵活就业人员每年都需要继续缴纳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9、灵活就业人员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年限怎样计算?

1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2实际缴费年限指参保地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后,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在本统筹区实际参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含其之前所在工作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年限);

3视同缴费年限指参保地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人员的军龄及统筹区外转移接续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10、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什么时间缴纳?

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每年缴纳一次,在年初1月份进行缴纳,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在首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

11、灵活就业人员银行卡代扣的医疗保险为什么有时存在多笔扣款的情况

由于灵活就业人员银行卡没有按月及时足额存入医疗保险费,造成当扣费不成功,次月如果银行卡余额充足,会将上个月的欠费及当医疗保险费一并扣

12、参保人员从单位转出后需多长时间可以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如果有中断会有什么影响?

1)参保人员从单位转出后应在3个月内办理转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医疗保险费可以补缴不影响医保待遇

2超过3个月12个月之内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到账的下个月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在此期间不补缴的,按照新参保政策执行,设立6个月待遇审核期

13、灵活就业人员由市外转为市内参保,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由市外转入的基本医疗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计算。

14、从单位离职人员办理了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为什么过了几个月银行没有正常扣缴医疗保险费?

单位离职人员符合失业保险规定领取失业金的,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代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不缴纳

15、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将5.5%的缴费比例调整为9.5%的缴费比例吗?

1)灵活就业人员选择5.5%缴费比例的,不能转换为9.5%缴费比例;

2)9.5%缴费比例可以变更为5.5%缴费比例,变更前个人账户有余额的仍可继续使用。

 

 

参保单位登记及缴费申报政策解答

1、哪类人群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秦皇岛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规定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由单位缴纳吗?按什么标准缴纳?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9.5%,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单位申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我市上年度全口径社平工资标准的,按我市上年度全口径社平工资标准作为缴费基数)的7.5%缴纳,职工个人按照缴费基数的2%缴纳。

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医疗保险费如何缴纳?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

4、参保职工转移接续医疗保险多长时间能够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参保职工转移接续医保关系连续缴费的,即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参保职工转移接续医保关系中断缴费的,参保职工从缴费到账之日起设立2个月的医疗保险待遇审核期,在审核期内职工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5、用人单位因法定代表人失踪、逃逸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办理医疗保险业务,影响参保职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如何办理?

参保职工可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保暂停业务后,参保职工可以转到其他用人单位或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保。

6、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是如何累加计算的?

1)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2)实际缴费年限是指参保地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后,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在本统筹区实际参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

3)视同缴费年限指参保地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人员的军龄等。

7、个人账户金额按多少比例计入?

按照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乘以不同年龄段计入比例划入个人账户金额,详

见下图:

年龄 

类型

35岁以下

36-45岁

46-退休

退休

基本医疗

2.2%

2.7%

3.2%

5.0%

公务员补充

4.6%

5.1%

5.7%

6.1%

合计

6.8%

7.8%

8.9%

11.1%

8、参保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时,个人账户金额应如何提取?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到其他统筹地区的,个人账户可随其同时划转,也可将个人账户金额一次性提取。

9、生育保险费需要单独缴纳吗?如何缴纳?

生育保险费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合并缴费。企业按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8%缴纳;机关、事业单位按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25%缴纳;灵活就业人员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10、生育保险费需要个人缴纳吗?

生育保险费由参保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11、退休人员需要缴纳生育保险费吗?

退休人员不需要缴纳生育保险费。

1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同时参加吗?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可以同时参加,不能重复享受医保待遇。

13、参保单位补缴医疗保险费后,个人账户怎么划

参保单位补缴医疗保险费后,一次性划补缴期间的个人账户金额。

14、职工退休后是否还需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在本统筹区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5、退休人员需要每年缴纳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吗?如何缴纳?

退休人员需要每年缴纳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单位统一代扣代缴。

16、由市外转为市内参保,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由市外转入的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计算。

17、参保职工如何转移接续异地参保年限?

1)跨省转移的参保职工,需提供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邮寄“联系函”到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邮寄“信息变更表”给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并由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退休人员相关政策问答

1、哪些参保人员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条件?

参保人员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条件有两种情形:

1)经养老保险部门批准退休,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缴费年限;

2)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缴费年限。

2、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退休缴费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因特殊工种、工伤、病退等原因需要提前退休的人员可扣除其经批准允许的提前退休时间);

2)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3)参保人员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最低满10年。

3、视同缴费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在我市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0年10月之前,经我市养老保险部门认定的连续工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人员的军龄等,视同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手续如何办理?

1)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由所在单位劳资人员统一办理,需提供《河北省公务员退休审批表》和《河北省公务员退休待遇条件确认和待遇标准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参保职工由所在单位劳资人员统一办理,需提供养老保险部门出具的《河北省参保职工退休核准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办理,需提供养老保险部门出具的《河北省参保职工退休核准表》原件及复印件。

5、参保人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退休手续,缴费年限不足怎么办?

参保人员未达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缴费年限,可以选择一次性补足或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

6、退休人员如何办理待遇资格认证手续?

1)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无法进行手机认证的,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窗口进行认证;代办人办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认证人户口本原件进行认证;

2)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每年4月至6月进行待遇资格认证。6月30日前没有办理待遇资格认证的7月1日起暂停医疗保险待遇。

7、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如何划拨?

1)在我市参加养老保险的,按照本人上年度养老金5%划拨个人账户;

2)未在我市参加养老保险的,以我市上年度企业平均养老金80%为基数,按照此基数5%划拨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