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9-10-29 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ylbzj/2020-105
市医疗保障局责任清单 | |||||
一、部门职责 | |||||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责任科室 | 备注 | |
1 | 拟定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的宣传、舆情研究和医疗保障经办管理。 | 组织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 办公室 | ||
负责信息宣传,组织网络與情监测及应对工作。 | 办公室 | ||||
制定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窗口单位建设等工作。 | 办公室 | ||||
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 | 规划财务和法规科 | ||||
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综合统计工作。 | 规划财务和法规科 | ||||
负责编制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财务报告。 | 规划财务和法规科 | ||||
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 | 规划财务和法规科 | ||||
组织起草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 | 规划财务和法规科 | ||||
2 | 组织制定全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政策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案及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 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 待遇保障科 | ||
统筹推进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 待遇保障科 | ||||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 待遇保障科 | ||||
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 待遇保障科 | ||||
3 | 根据省医保目录及时组织调整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 根据省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的调整及时组织更新、维护全市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 医药服务管理科 | ||
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 | 医药服务管理科 | ||||
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 医药服务管理科 | ||||
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 医药服务管理科 | ||||
4 | 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 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管理办法。 |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 ||
按省授权管理县级医院和城市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 |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 ||||
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法规执行情况。 |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 ||||
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工作。 |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 ||||
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 ||||
5 | 拟订完善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建设智能监控平台。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 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 基金监管科 | ||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 基金监管科 | ||||
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 基金监管科 | ||||
组织选定除基本医保以外的基金经办、管理机构 | 基金监管科 | ||||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 |||||
序号 | 管理事项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相关依据 | 案例 |
1 | 对市本级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保缴费查处 | 市医疗保障局 | 负责用人单位未按时办理参保登记、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的查处 |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保障金监督办法的通知》冀政字〔2019〕28号 | |
市税务局 | 负责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查处 | ||||
2 | 编制市本级医疗保障基金预算草案、决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财务报告 | 市医疗保障局 | 负责审核和汇总医疗保障基金预算、决算 | 1.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国发〔2010〕2号);2.《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字〔1999〕60号);3.《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会字〔1999〕20号) | |
市财政局 | 审核医疗保障基金预算、决算 | ||||
3 | 涉嫌骗取社会保险费犯罪案件查处 | 医疗保障部门 | 负责案件行政执法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全国人大十二届八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5、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的通知》冀政字〔2019〕28号 | |
公安局部门 | 负责案件刑事侦查 | ||||
司法部门 | 负责案件审判和监督 | ||||
卫健部门 | 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服务行为查处 | ||||
市场监管部门 | 药品流通及零售药店的监管 | ||||
4 | 参与拟订全市社会保障基金运行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医疗保障基金管理情况 | 市医疗保障局 |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基金运行情况 | 1.《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 2.《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3〕47号);3.《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字〔1999〕60号);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的通知》冀政字〔2019〕28号 | 医疗保障部门负责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政策,财政部门等部门配合参与;医疗保障部门会同财政、审计、医疗保障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市财政局 | 参与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政策和监督医疗保障基金运行情况 | ||||
市审计局 | 参与监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情况 | ||||
5 | 市本级两定点监管 | 市医疗保障局 | 负责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6号);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的通知》冀政字〔2019〕28号 | |
市市场监管部门 | 会同医保部门加强药品流通及零售药店的监管 | ||||
市卫健委 | 会同医保部门加强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