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参保居民享受京津冀协同发展惠民政策取得新突破

发布时间:2019-09-12        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ylbzj/2019-25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622,我市与天津泰达医院等3家医院签订异地就医直接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的基础上,828日,省医保局代表全省各统筹区再与北京市签订《京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医疗服务协议》,将北京市15家知名定点医院纳入我市异地就医直接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9月5日,在北京召开的我省各市与15家医院异地就医医保报销工作对接会,进一步推进了系统对接工作加快完成。会上明确9月8日起,我市参保居民在签约的北京15家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可以直接划卡结算,门诊或住院享受与我市统筹区内同级别医疗机构相同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待遇。9月8日上午在北京协和医院出院的齐姓患者成为我市第一位享受此待遇的参保人,发生医疗费用1.55万元,医保支付1.12万元。截至9月10日上午,已累计有28人享受到了这一惠民政策,发生医疗费用108万元,医保支付费用58万元。

目前,连同之前签订协议的天津市3家医院在内,我市在京津直接定点医疗机构已达到18家。参保居民享受到了更多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惠民政策,即在与我市签订协议的北京儿童医院、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陆军总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大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医三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市肿瘤医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天津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天津市肿瘤医院就医住院治疗直接划卡结算,门诊或住院享受与我市三级甲等医院相同的报销待遇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取消异地就医报销比例降低5%;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取消异地就医住院起付线4000元、报销比例50%,执行我市三级甲等医院起付线1500元、报销比例60%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