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世纪建设有限公司非法占地被处罚
发布时间:2008-04-17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秦国土资罚字(2007)第9号 索引号:61/2008-142149
公开程序:经局内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科
项目类别:行政执法
行政行为:行政处罚
行政处理:河北金世纪建设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租用的土地上进行非农业建设。我局依法给予其以下行政处罚:一、限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二、处以罚款33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