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11-06 发布机构:城管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6/2008-093213
公开程序:经局内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项目类别:行政执法 行政行为:清理幸福里小区路口占道经营 行政处理:对占道的5名流动商贩进行处罚,每人罚款50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河北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