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发布时间:2010-01-22 发布机构:人社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突发公共事件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 索引号:59/2010-122506
抚宁县被列为全国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之后,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农村改革、改善民生条件的难得机遇和战略任务来抓,目前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全面展开。
作为全省18个试点县之一,抚宁县高度重视,积极迅速开展“新农保”工作,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全县“新农保”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从我县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力与义务相对应,注重公平,政府主导和农村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
我县“新农保”实施以后,全县近39万人将自愿享受这一重大“惠民政策”,近7万名60周岁以上的农民直接享受中央财政每人每年660元的基础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