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环境信访大接访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8-09-04        发布机构:环保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70/2008-101251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环境信访大接访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关于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开展县、市委书记“大接访”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环境信访工作的特点,决定在全局开展环境“大接访”活动。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暑期、保奥运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巩固“百日行动”的成果,从解决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环境信访问题入手,畅通环境信访渠道,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的环境权益,使大接访真正成为群众的满意工程,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有访必接,有接必果,有果必公”的要求,实行局领导带头接访和部门联动接访,使上访群众的环境信访事项件件得到妥善处理,重点解决好突出的环境信访问题。努力实现群众赴京、省集体上访排查率达到98%以上,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98%以上,通过“大接访”活动,有效控制群众非正常上访,切实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大接访”活动的顺利开展,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由杨学功局长任组长,邵文利、王满光、陆旭升、王宗赢、杨耀文、张玉林、栗林、王新志为副组长,监察支队、监管科、污控科、法制科、稽查科、监测站一把手为成员的大接访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稽查科,具体负责日常环境信访接待工作,检查、督促信访案件落实情况,并负责向信访人作出信访事项的处理答复。

四、工作步骤

此次环境信访“大接访”活动分宣传动员、深入“大接访”、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10日—7月15日)

根据国家、省、市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层层动员、广泛发动,深刻认识开展环境信访“大接访”的重要意义,以此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加强全局的环境信访工作。

(二)深入大接访阶段(7月15日—10月31日)

在“大接访”期间,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对今年以来我市各项环境热点问题及环境信访和不稳定因素进行认真排查,摸清底数,早做工作,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2、领导班子成员要亲自接待处理本单位、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环境信访事项和局“大接访”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重大环境信访案件,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妥善解决和办理。

3、对排查和接访发现的重点和敏感问题,实行局领导包案制度,限期调查,限期拿出解决方案,保证不因此出现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4、进一步强化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和暑期、奥运期间全天候值班制度,保证环境信访及群众来访的渠道畅通。

5、加强对各类环境问题的查办力度,市、县(区)各级环境执法人员保证做到一般环境问题不超过24小时解决;重要环境问题3日内解决;特殊疑难环境问题力争一个月解决。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对开展大接访活动的基本情况和所取得的经验认真进行总结,并将一些好的做法以制度形式明确下来,形成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二〇〇八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