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认定青龙满族自治县教师进修学校建设达标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9-01-09        发布机构:教育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秦教〔2009〕12号        索引号:112/2009-145322

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认定青龙满族自治县教师进修学校建设达标校的决定

 

各县(区)教育局:

按照《河北省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基本实现办学条件现代化标准》(试行),青龙满族自治县教师进修学校近年来加大标准化建设力度,学校的软硬件设施明显改善,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有了较大提高。经学校自评,市教育局审核,认定青龙满族自治县教师进修学校基本达到了现代化的办学水平,决定认定:青龙满族自治县教师进修学校为“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达标校”。

希望青龙满族自治县教师进修学校再接再厉,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加快发展,充分发挥进修学校在县域内教师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

 

 

 

 

 

 

二〇〇九年一月九日


公开程序:主管局领导审核-机关信息政务审核发布组领导审核
责任部门:教师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