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10-08-06 发布机构:外事和商务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商务动态第58期 索引号:167/2010-155535
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是国家继家电下乡、汽车下乡政策出台后,又一项旨在促进消费,改善民生,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惠民政策。我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于2010年6月1日起实施,至2011年12月31日结束。凡在我省注册登记或具有河北籍户口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交售旧家电购买新家电从而获得新家电补贴10﹪的优惠。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产品包括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等多类家用电器。补贴标准为电视机400元/台,电脑400元/台,空调35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
我市苏宁电器、国美电器、天洋电器作为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回收项目中标企业在全市率先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业务。其它经青岛海信、科隆电器、TCL等中标企业授权的我市家电销售网点也将按照要求在商务部门备案、审核通过后陆续开展此项业务。
(商务改革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