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华玻璃窑余热发电项目签约

发布时间:2010-12-17        发布机构:国资委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78/2010-102940

 

11月3日,天壕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在秦皇岛大酒店举行“玻璃窑余热发电项目合作协议”签字仪式。这标志着“节能型、环保型、景观型”耀华新园区建设又向前迈进了一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洪卫,市国资委、发改委、规划局、环保局、城建局、工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及海港区政府、北部工业区管委负责人出席了签字仪式。
利用玻璃窑余热发电是国家重点鼓励的节能环保项目,也是耀华退城进郊新园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天壕公司在耀华玻璃工业园有限责任公司、北方玻璃集团有限公司和秦皇岛弘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三个厂区内,设计、建设、投资、营运三座余热电厂,预计总投资1.3亿元,装机容量为25.5MW,建设周期10个月。项目实施后,年可发电1.50亿kwh,,可节约5.63万吨标准煤,年可减少CO2和SO2排放15万吨和920万吨。由于该项目运营期内天壕公司以低于外网电价向耀华集团提供电力资源,耀华集团预计每年可节约电费支出2000多万元。
此次与耀华集团公司合作的天壕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新能源及高效余热发电项目的大型专业投资公司和余热电站连锁运营商,在利用余热发电方面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已投资建设二十余座余热电站,其中玻璃窑余热电站7座,其安全、可靠、稳定性和发电指标在国内处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