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22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132/2011-110310
秦财采[2011]96号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
为加强我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了解和掌握目前全市公务车辆使用情况,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现对全市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统计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调查统计内容
(一)单位车辆编制及现有车辆数,包括工作用车和专用车。
(二)现有车辆情况,主要包括:品牌型号、类别、购车时间、车辆价格、资金来源等。
三、调查统计工作程序
(一)市直各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如实填报《秦皇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调查统计表》(见附件1,表后可附说明),下属单位符合单独核编条件的,应单独填报。调查统计表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科审核后,于3月15日前报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各县区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调查统计工作。对各单位填报的《秦皇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调查统计表》审核后,填制《秦皇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于3月2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四、其他有关事项
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到所属各级单位,并对所属单位进行监督和指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调查统计工作负责,要确保统计上报资料及时、真实、准确。在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张赞松,电话:3035555。
附件:
1、《秦皇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调查统计表》
2、《秦皇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