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春季建筑工程质量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06 发布机构:城乡建设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4/2011-170629
各县区建设局,市开发区建设规划管理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及相关单位:
为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深化工程资料专项治理,进一步促进工程参建各方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规范质量行为,确保我市建筑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依据冀建质【2011】4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混凝土施工质量管理的紧急通知》和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工程技术规范标准等,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进行抽查检查。
二、 检查内容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施工图审查、检测机构履行质量责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实体质量情况,特别是建筑工程砼施工质量管理情况;
3、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4、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情况;
三、检查时间
四、 组织安排
市城乡建设局组织检查组。原则上每半天检查一个工程。
本次检查领导组组 长:徐耀龙
副组长:王宏琴 吉海松
下设五个检查小组
第一检查小组:组长:
五、 工作要求
1、各县区(开发区)建设局要对这次检查引起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抓,要明确检查的具体负责人,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安排好本辖区内的质量检查工作。
2、各受检工程责任单位相关人员到场,建设、施工、监理资料准备齐全备查,准备好工程质量监督台账备查。
3、检查组要严格标准,统一尺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及时提交检查工作总结。检查人员应严格执法、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