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县确定县级地质灾害隐患点26处
发布时间:2011-05-13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61/2011-161220
为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青龙满族自治县对全县地灾易发区、重点矿山企业、中小学校、主要干线公路两侧进行了全面清查、核实,对原有隐患点进行了危险程度重新评估和分级。对危害程度进一步发展的隐患点,提高监测等级;对危害程度降低的,降低监测等级或解除监测。通过此次清查、核实,最后共确定县级监测地灾隐患点26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