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国土资源局多措并举保护耕地

发布时间:2011-08-15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61/2011-162111

    今年以来,昌黎县国土资源局坚持把耕地保护工作放在首位,认真贯彻坚守耕地红线的基本国策,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工作思路,节约集约用地,确保全县耕地面积得到有效保护和建设用地的合理利用。 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上,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了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明确了各乡镇责任人在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把耕地保护作为乡镇主要负责人年终政绩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加强动态巡查,严格土地管理。坚持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工作,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强化动态巡查和举报查处,对发现的问题在责令停止的基础上迅速上报政府。同时完善国土、规划、监察、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联合办案制度,实行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合力。三是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大力实施土地复垦整理。坚持开展“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快速转报,我县上报并获得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共涉及43个批次用地和两个单独选址项目,涉及报批用地面积达562.4329公顷。有力地保障了全县社会经济建设用地的需要。同时,该局坚持把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作为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在促进耕地增量、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上大做文章,今年以来,完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个,面积511.9635公顷,新增耕地11.649公顷。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通过在各乡镇、村庄刷写耕地保护标语,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图版,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材料进行耕地保护法律知识宣传,营造了浓厚的耕地保护氛围,唤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惜土护耕意识,增强土地法制观念,使珍惜土地、依法用地、保护耕地、节约用地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