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国资委产权(股权)科职责
发布时间:2011-11-23 发布机构:国资委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78/2011-171226
产权(股权)科职责
(一)负责拟订市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评估、转让、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二)负责全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评估、转让、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三)承担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其它国有企业及事转企单位改制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备案工作;对全市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事项以及转让项目的资产评估的核准、备案工作初审,报省国资委审核。
(四)负责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国有资本金管理工作。核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国有资本金;审核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国有资本金变动方案、国有产权股权转让方案、新公司设立方案、改制企业资产处置方案。
(五)负责向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中持有国有股权的股东代表抽出我委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上需审定的议案的审核意见;抽出股东代表派出方案。
(六)负责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发债和担保事项管理工作。审核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交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发债方案;审核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产权抵押、股权质押、以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和重大对外担保等事项。
(七)负责审核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设立企业、收购企业以及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事项中的国有股权设置方案。负责审核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非控股的股权投资方案。
(八)审核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受让、划转、转持、托管、质押以及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等事项,承担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身份界定、标识等工作。
(九)负责市内上市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审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设置、回购、增发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案与国有股东(包括潜在国有股东)资产重组方案。
(十)负责全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工作。拟订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则,监督产权交易机构规范交易企业国有产权。(待请示市编办后,按市编办的批复执行)
(十一)负责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以及土地使用权和其他重大资产处置工作。
(十二)负责秦皇岛市境外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工作。拟定境外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境外企业国有产权登记、界定、划转、转让、处置、交易、清算、质押等产权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各县(区)国资办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评估、转让、处置、交易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