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城市管理工作总体思路和主要预期目标
发布时间:2012-04-18 发布机构:城管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6/2012-151511
2012年城市管理工作总体思路和主要预期目标
2012年是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旅游立市战略和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的重要一年。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指针,紧扣“宜居宜业宜游、富庶文明和谐”滨海名城建设主题,站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旅游立市战略两个大局,围绕城市形象提升、城市运行优化两大核心,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景观特色、基础设施、管理服务、品牌形象五大体系,着力推进城市管理事业实现新的跨越,以新业绩新作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主要预期目标是:
——城市形象方面:
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47.4%、5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新增城市园林绿地面积分别为20平方米、40万平方米;
城市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39%以上,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和100%;
主城区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集中控制率100%,城市道路亮灯率98%以上,新建道路路灯安装及时率95%以上、节能灯具使用率100%;
全市建成区(含各县县城、市开发区)数字城管覆盖率100%。
——城市运行方面:
城市供水水质单项合格率100%,综合合格率98%以上,管网压力合格率97%以上;
城市燃气普及率100%,管道燃气比重80%以上;
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90%以上,采暖期室温合格率98%以上。具备供热计量收费条件的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热计量收费,达到集中供热总面积的8.3%;
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排水管网抢修及时率100%;
暴雨条件下城市区排涝时间控制在2小时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