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27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132/2012-090249
按照财政部等5部门下发的(财会[2011]20号)文件要求,《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04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同时废止。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将组织对小企业负责人、小企业会计人员、银行贷款业务人员和风险管控人员以及财政、中小企业管理、税务、银行业监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并将其作为2012年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参训人员请按归属地报名,其市直单位请到秦皇岛市财政教育培训中心报名。联系电话:3020505(市直),报名时间截止至201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