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县食药监审批大厅提高服务质量 公开服务承诺
发布时间:2012-07-10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3-104216
为切实加强食药监审批窗口作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抚宁县食药监审批窗口对企业和群众的工作作出如下承诺:
1、日常审批工作自觉落实首接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
2、受理审核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书面告知准确齐全;受理文书使用准确;不予受理理由充分;处理程序合法。
3、审查记录与现场一致,内容完整;审查结论依据准确;审查文书使用正确规范;许可决定逐级签字齐全;审批程序合法。
4、继续加强和完善审批前置和审批指导机制。
5、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审批原则,并及时向局领导报告工作情况。
6、审批档案按照规范所需相关资料齐全规范;按照规范格式归档;归档目录完整。
7、建立信息上报制度;按要求及时上报审批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