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卫生局沿海浴场海蜇蜇伤救治工作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14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169/2013-172016
秦皇岛市卫生局
沿海浴场海蜇蜇伤救治工作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暑期沿海浴场海蜇蜇伤救治工作,确保广大中外游客的生命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确定海蜇蜇伤救治定点医院
根据就近、及时、有效的原则,确定以下海蜇蜇伤救治定点医院。山海关区:市工人医院、山海关人民医院、山桥医院。海港区:港口医院、海港医院、市第一医院。开发区:开发区医院。北戴河区:北戴河医院、281医院。抚宁县:南戴河海滨医院、抚宁县医院。昌黎县:黄金海岸医院、市第二医院、昌黎县医院。
二、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各定点医院要认真组织学习海蜇蜇伤治疗的急救知识,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熟练掌握海蜇蜇伤救治的基本理论,提高急救技能,特别是针对患者被蜇伤后发生的急性过敏反应、肺水肿、心衰等要予以高度关注,随时做好抢救准备。各医院相关科室要备齐相关的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对蜇伤患者的救治及时、快速、准确,提高抢救成功率。
三、做好现场救治处置工作
承担沿海浴场医疗巡回救护的车辆要按照要求配备相应的5%—10%的碳酸氢钠溶液、明矾水或1%氨水等急救药品,用于蜇伤患者的现场紧急处置。处置后立即送往医院进行留观。
四、做好救治衔接
市120指挥中心要密切关注海蜇蜇伤报警,按照就近、快捷的原则,及时调度沿海浴场医疗巡回救护车或其它120救护车,确保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救治。急救车组工作人员要就近与有关定点医院联系,确保救治高效快捷,尽力避免死亡事例发生。
五、加强组织领导
市卫生局成立陈汝荣局长为组长的海蜇蜇伤救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海蜇蜇伤医疗救治组织领导工作。指导和协调各海水浴场设立预防海蜇蜇伤的警示牌,配备碳酸氢钠、明矾水等急救药品。加强浴场专职救护人员处理海蜇蜇伤的技术指导,对游客进行预防蜇伤的健康教育。各相关医院要明确专门院级领导负责,一名中层领导作为联络人,确保海蜇蜇伤救治工作顺畅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