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要害目标封闭式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3-08-06 发布机构:城管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6/2013-113050
秦城管[2013]117号
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要害目标封闭式管理规定》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相关科室:
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93号 )和《河北省燃气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河北省供水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有关规定要求,针对我局实际特点,制定了《要害目标封闭式管理规定》,现予下发,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扎实有效地搞好治安保卫(反恐怖)工作,并制定、完善本单位的实施办法或具体措施。
二○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
要害目标封闭式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提高我局各单位治安保卫(反恐怖)工作标准和水平,确保要害目标(重点单位、重要场所和要害部位)的绝对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封闭式管理是指在特殊时期、非常阶段以及节假日期间,由市城市管理局统一发布或各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要害目标采取的非常规警戒形式、保卫手段和管理措施。
要害目标是指关系到城市建设、生产生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如天燃气储存区域,各类管网(水气、热),液化气储罐厂(站),各水厂(氯库),锅炉房(换热站),生产(指挥)调度(调控)中心,电力设备等。
第三条 封闭式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绝对安全”。
第四条 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制度,局机关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行业主管领导负责对分管企业和行业单位的督导检查。
第五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要害目标封闭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要害目标封闭式管理的组织实施,落实机构、人员、设备和物资等。
第六条 燃气、供水单位依据《河北省燃气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河北省供水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落实相关规定,制定特殊时期、非常阶段以及节假日的警戒标准、防范重点和响应级别。
第七条 对全体人员进行专题教育,达到人人都重视、人人知规定、人人懂防范、人人会处置的要求。
第八条 对涉及要害目标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和业务审核,逐人摸排过关,建立个人档案,要求达到政治可靠、工作负责、技术熟练、纪律严明,对不适合在要害部位工作的人员及时调整。
第九条 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警报、照明和图像信息监控系统等设施要完好、有效,确保24小时和各种天候情况下不间断的实施监控。
第十条 警卫人员要忠于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着装整齐,配戴标志,熟知相关规定和要求,夜间警卫和巡逻人员必须保证2人以上,佩戴执勤标志,配备必要的自身防护器材和警具。警卫室要干净、整洁、东西摆放有序,办公桌放置各级相关制度、规定,登记本认真填写并妥善保管,交接班必须在带班领导监督下进行,并做好记录。厂(场)区门口矗立明显告知标志,设置警戒线(绳)。
第十一条 严格检查、登记制度,原则上非本单位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要害目标,局以上执法和安全保卫检查人员进入要害目标的,必须首先验明身份并登记,并由受检单位领导陪同。
第十二条 执行24小时巡查制度,重点检查当日值班领导情况、人员、车辆进出登记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监控设备完好情况、夜间人员在岗及值班、巡逻情况,值班日志和交接班填写登记情况等。对不履行职责、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人员要及时向其单位领导通报,并跟踪检查落实情况,对拒不落实或弄虚作假的人员和单位要追究责任。
如遇有市级以上机关明查暗访,各单位要及时报告公司(厂)、局有关科室和相关领导。
第十三条 所有应急抢险(反恐怖)分队要进入备战值班状态,其成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要组织学习相关规定,熟悉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和《反恐怖防范预案》,应急设备、物资以及消防器材数量、质量达到规定要求,根据情况组织应急抢险(反恐怖)演练。
第十四条 所有值班室要张贴相关规定、职责和要求等。各级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熟悉规定、掌握情况,上传下达做到及时准确,值班记录准确完整。
各单位值班室须在当日16时前将本单位主要工作、上级检查以及安全保卫工作情况汇总后报局值班室,局值班室将各单位情况综合汇总后于17时30分前向当日值班领导汇报。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