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围绕节能量目标开展对部分用能单位实施专项节能监察
发布时间:2013-08-28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198/2013-153958
依据《秦皇岛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市“百家”重点企业2012年节能目标考核完成情况的通报》(秦节减办[2013]10号)文件要求,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于8月16日至22日对秦皇岛市热力总公司、中信渤海铝业控股有限公司、华润雪花啤酒(秦皇岛)有限公司等10家未完成2012年节能量目标任务和秦皇岛华瀛磷酸有限公司、哈电集团(秦皇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秦皇岛正大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降反升企业进行了专项节能监察。 经专项监察认定,乐金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秦皇岛科泰工业有限公司和秦皇国际大酒店等5家企业实际已完成指标任务。中信渤海铝业控股有限公司、秦皇岛华瀛磷酸有限公司、哈电集团(秦皇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没有完成节能量目标。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已将监察结果上报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