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汇江石油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被处罚

发布时间:2013-08-30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61/2013-091948

青龙满族自治县汇江石油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于20125月在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广茶山村集体土地上建临时板房,占地面积556.282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42平方米),土地类别为旱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青龙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依法给予其以下行政处罚: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二、限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42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