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8-30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61/2013-092311
李铁未经批准,擅自于2012年11月在青龙满族自治县大石岭乡柳树漫村无证开采铁矿石100吨,销售价格每吨38元,违法所得3800元,青龙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依法给予其以下行政处罚:
一、责令立即停止开采;
二、没收违法所得叁仟捌佰圆,并处罚款壹仟玖佰圆,合计伍仟柒佰圆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