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英无证采矿被处罚
发布时间:2013-08-30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61/2013-092352
2013年2月,郭文英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卢龙县刘家营乡水峪村东非法开采白云岩石500吨,销售价格每吨20元,违法所得10000元。卢龙县国土资源局依法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一、责令停止开采,恢复地貌;
二、没收违法所得10000元,并处罚款5000元,合计1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