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8-30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61/2013-092507
徐伟民未经批准,擅自于2012年10月在昌黎县龙家店镇后封台村集体土地上建围墙、库房,占地面积3.02亩(其中建筑占地面积665平方米),土地类别为村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昌黎县国土资源局依法给予其以下行政处罚: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二、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零壹佰零贰元伍角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