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8-30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61/2013-092657
古城村委会未经批准,擅自于2013年4月在北戴河区戴河镇古城村南集体土地上超出批准面积建房,占地面积4.66亩(建筑占地1980平方米),土地类别为园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依法给予其以下行政处罚:
一、i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二、没收在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上的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并处以罚款人民币4.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