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3-10-11 发布机构:工业和信息化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文号: 索引号:203/2013-100912
经省政府批准,现将衔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我省第二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事项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对公布取消的事项,有关部门要坚决停止审批,做好后续监管,防止出现管理漏洞;对下放管理层级的事项,要做好接收工作,规范审批行为,防止出现管理脱节。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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