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公积金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暨着力改善“两个环境”服务承诺

发布时间:2013-11-26        发布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208/2013-164542

一、坚持首问责任制

1、凡来“中心”咨询或办理业务,所遇第一个被接待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将主动热情接待引导来访人办理业务,本职范围内的业务要及时答复和办理;非本职业务则负责联系和协调。

二、落实限时办结制

1、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心”查询本人账户余额,当日答复。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2、职工申请提取公积金,“中心”受理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离、退休职工可持相关手续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内余额,受理当日审核办结;

4、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中心”受理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单位集体贷款购房的,可预约上门服务;

三、依法廉洁行政、文明服务

1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主动公开部门职责、办事程序、

文件依据。不越权办理违规业务;不办关系事、交易事和人情事;杜绝吃、拿、卡、要、报等违纪问题; 

2、工作人员挂牌上岗,着装整洁、礼貌待人,态度和蔼、耐心细致;严禁工作忌语,杜绝生、冷、硬、横、拖等不文明现象。

 

监督举报电话:3360302

邮箱:qhdgjjj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