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岛通岛临时路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发布时间:2014-08-12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61/2014-093847

 

根据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工作的通知,现将海螺岛通岛临时路项目的海洋环境影响情况进行公示,公众如有意见可联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
1、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秦皇岛秦皇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秦皇国际游轮游艇港海螺岛项目已经具备开工建设的前提,为了有效地缓解海螺岛船舶建设施工的难题,最大限度地提高施工效率缩短施工工期,减少船舶施工对现状旅游业的影响,秦皇岛秦皇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先期实施海螺岛通岛临时路项目,临时路北起文体路南至海螺岛岛体,全长1465.58m,采用透空的桩基梁板式结构,桥面宽7.0m,全路设置4处错车平台,海螺岛项目完工后临时路项目将拆除,临时路施工期3个月,使用期27个月,拆除期3个月,总投资8794.8万元。
2、建设项目所在海域环境状况概述
根据调查,项目所在海域水质现状良好,满足《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二类标准的要求,沉积物质量现状良好,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分布较均匀,物种类多样性指数、丰度值和均匀度值均处正常状态。
3、建设项目对环境、资源、海域功能和其他活动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施工期间的环境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①桩基施工及拆除产生悬浮物海水水质环境的影响;②船舶生活污水和舱底含油污水对海水水质环境的影响。③桥梁占压对底栖生物的损害;④桩基施工及拆除产生悬浮物对渔业资源的损害;⑤施工船舶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对海洋环境的影响;⑥施工船舶溢油事故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海螺岛通岛临时路项目主要用于海螺岛填海施工车辆的进出通道,使用期间的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车辆物料洒落入水及车辆碰撞风险对水环境和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4、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施工作业尽量安排在旅游淡季和非养殖季节进行。
(2)严格按照《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沿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管理规定》的要求,船舶生活污水、油污水和垃圾由秦皇岛海事局指定的秦皇岛市占顺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3)建议采取人工放流当地生物物种的补偿措施。同时,应对增殖放流的结果进行跟踪监测。本项目的生态修复人工放流计划可与当地渔业部门密切结合,与海螺岛项目增殖放流统一实施。
(4)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管理,拒绝超速超载情况,同时保证过往施工车辆必须进行有效苫盖,对洒落桥面土方及时进行清理,避免落入海中。
(5)本项目充分利用辖区内溢油应急防治设备,并将本工程纳入该海区的溢油应急防治系统内,一旦发生溢油风险事故,可充分利用上述溢油应急防治设备。
5、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海螺岛通岛临时路项目建设符合《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河北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有利于推动海螺岛项目实施进程,对地方旅游经济长远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项目施工期和使用期对海域水质和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是有限和可控的。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全面加强监督管理和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的前提下,从海洋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6、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网站的连接下载简本,简本下载有效期为10日,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索取补充信息。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反馈意见的方式。
为确保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顺畅地将对本项目的意见及时反馈,特公布相关部门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起十个工作日。
(1)建设单位:秦皇岛秦皇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娣     
电话:0335-3990028
(2)评价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朱宇新  
电话:022-59812345-6306
Email:zyhj@vip.163.com
 
附件:海螺岛通岛临时路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