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前城市区环境容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4-12-01        发布机构:城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6/2014-145616

 

 
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新年前城市区环境容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持续推进全市城市环境容貌整治工作,进一步促进城市管理水平提升,按照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田向利,市委常委、副市长邢留逮等市领导关于深入开展城市环境容貌整治的指示精神,结合全市迎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相关部署,决定在2015年新年前开展城市区环境容貌专项整治工作,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
城乡结合部、城市主次干道、小街小巷、老旧小区。
(二)重点内容
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秩序。
(三)重点工作
1.整治流动商贩。坚决取缔主次干道,特别是城市区主要桥梁两侧任何地点、任何时段、任何形式的流动商贩,不允许摆摊设点。加强学校、医院、重点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早、中、晚高峰时段现场管控,确保交通出行、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状况良好。小街巷在不影响交通出行、不影响市容秩序、不影响环境卫生的前提下,允许设置必要的便民摊点。对经审批同意设置的便民摊点,要科学布局,划定经营位置、明确经营时间,不允许占用盲道等公益设施。要保证经营场所周边干净卫生,秩序良好。
2.整治店外经营。确保做到无店外加工、制作;无店外及公共场地堆放物品;无店外及在公共场地的乱搭乱建、乱扯乱挂;无落地灯箱、落地广告牌;无道路绿化带、街头景观绿地、公园绿地内占绿(毁绿)经营等行为。
3.整治市场外溢。进一步明确市场边界,坚决取缔市场外溢摊点,确保市场经营者入室经营,无市场外溢现象。
4.整治占道经营。对经审批设置的,要强化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经营场所地点、时间、外型及卫生标准。对未经审批设置的,一律取缔。
5.整治早夜市。加强现有早夜市的日常管理,严格开闭市时间。对未经批准设置的,一律取缔。可根据市民需要和实际情况,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再从城市非重点区域适当规划建设一批便民早夜市。
6.整治灯箱广告。要严格坚持一店一牌制度,严禁私设、多设店牌,严禁门店橱窗乱贴乱画。不允许门店设置小型电子显示屏,已经设置的要逐步拆除。清除城市牛皮癣,及时清理各类墙体、路面、公用设施上涂写的商业及办证广告。结合全市迎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相关部署,在大型LED电子显示屏广告中增播有关创建内容的公益广告。
7.整治早点摊点。原则上不再进行新增的早点摊点设置审批,加强现有早点摊点管理。进一步严格早点摊点经营时间和卫生秩序管理。超时经营、卫生脏乱、影响交通的要严厉处罚。
8.整治露天烧烤。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按照暑期标准继续深化露天烧烤整治。坚决取缔主次干道露天烧烤行为。
9.整治建筑物外立面。凡外立面存在污损、油漆脱落、锈迹、变色等有碍观瞻现象的,按照部门管理权限,一律清洗、粉刷或油饰一次。通过整治,达到无明显污迹、尘土,无破损、表面脱落现象,无明显陈旧、涂料斑驳和严重褪色,无涂写、刻画、张贴现象,无其他明显外形不洁、影响市容环境现象。
10.整治市政道路。严格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并落实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因道路挖掘对道路交通、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的影响。针对大型载重车辆随意停放、上路行驶,严重破坏非机动车道情况,实施严管重罚。及时修补损坏道路、排查各类井盖、井箅等设施,落实管理责任,最大限度的减少丢失和伤人事件。强化城市区洗车场的管理,禁止占道洗车和污水乱流。
11.整治照明设施。切实加强照明设施维护与日常管理。对新建、已建照明设施进行集中维修养护,加强日常巡查,确保亮化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城市沿街门店广告霓虹灯启闭、养护督导。加强施工工地围挡亮化管理。
12.整治环境卫生。
(1)进一步明确道路保洁时间:每天机扫两次,人工普扫两次,其余时间为保洁。作业时间4:00至18:30点。作业达到五净七无标准,即路面干净、绿地和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井沟井盖干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干净;路面无垃圾污物,无碎纸废袋,无瓜果皮核,无砖瓦石块,无人畜粪便,无浮土,雨后无积水;按规定完成普扫,无漏扫现象;路缘石无污物泥土;收水井口无垃圾污物。
(2)加强垃圾收集运输管理。沿街门店配备垃圾袋装收集车,实行按时上门收集垃圾,每天两次,7:30至10:30,下午14:30至17:30,发现垃圾,及时收集,沿街门店不许在规定时间外倾倒垃圾。垃圾运输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貌美观,安全性能和防污染性能良好。在运输过程应确保车身干净,无外挂垃圾,确保沿途无垃圾漏撒和污水滴漏。
(3)加强果皮箱管理力度。繁华地段每80米设置一个,主干道每100米设置一个。加强对果皮箱的维护,做到每天擦洗保养一次,丢失的果皮箱要及时补齐,破损的要及时修复、粉刷和维护,完好、美化率达到100%,保持箱体和池体、平台整洁。
(4)明确责任划分。主次平道、小街小巷、物业小区要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定人定岗,确保责任到人。
(5)加强绿地游园卫生保洁力度。结合冬季绿地养护,进一步加大街头游园环境卫生管理。发挥行业监督的职能,发现绿地游园存在卫生问题,及时通报园林部门解决。
(6)结合全市迎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集中清除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市场周边、车站周边、小街巷等部位的积存垃圾,消除卫生死角。
13.整治老旧小区。一是整治环境卫生,配足专职保洁人员,小区道路、绿地、水面、公厕、楼阁保洁及时,无积尘、污迹、无白色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房(池)、桶(箱)、楼梯扶手、电梯、外墙面及其他公共设施及时清洗,外表整洁美观,无乱贴乱画现象。二是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无外溢现象。三是整治绿化,查处违法占用绿地行为,并责令恢复到位;清除所有违章种植和杂草,补植必要的绿地植物,无裸露土地。花坛、花池整修完好,无破损、脱落等现象。四是整治秩序,车辆入库停放,露天停放的一律停在停车线内,做到整齐有序,交通顺畅,不影响消防通道。合理设置摊点,无乱堆乱放、乱晒乱挂现象。五是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小街小巷路灯建设。
14.加强冬季清雪。各区要制定清雪预案,以雪为令,不分节假日,雪停即扫。夜间雪停,次日立即组织清除;白天降雪,雪停立即组织清雪,小雪半日内、中雪一日内、大雪两日内清完。清雪任务的完成,以无积雪、无残冰、露路面,无死角路面、不破坏路面为标准。主次干道未能及时运出的冰雪要在道路两侧路缘石上堆放成型。
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从11月15日起至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阶段(11月15日至11月20日)要广泛宣传整治的意义、内容和重点,积极动员辖区单位和居民参与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形成依法管理、人人自觉维护市容环境秩序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21日至12月20日)按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原则,集中人力、物力和时间,对一些关键地段、难点实行重点综合整治,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治任务。
(三)成果巩固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由市城管委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与全市城市管理考评结果挂钩。
从2015年1月1日起,由各区和有关责任单位按照定人、定岗、定责的办法,落实长效管理责任制,巩固整治成果。
三、保障措施
(一)实行属地管理。各区政府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要组织协调辖区城管及其他有关部门,成立机构、划片分工、强化巡查、及时调度,实行日报告、周总结、月评比制度,形成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城管与其他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参加整治工作,自觉服从属地政府和牵头部门的指挥,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城管局要切实发挥市城管委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职能,成立市容处、环卫处、考核处,组织专人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并督促市城管委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及时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关工作机构,定方案、定分工、定责任、定进度,根据职责要求做好配合工作,确保每一项整治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城管委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以现场调度形式为主,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强力推进,动态调度,整治到位,防止反弹。市城管委办公室要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新闻媒体,抓住全市迎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检查验收契机,定期进行暗访,建立曝光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曝光。各责任单位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本周工作进展等情况上报市城管委办公室。
(四)严格日常考核。充分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采取专项检查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各项工作进行分项考核和每天一次随机明查,对结果及时通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做到“告知—整改—反馈—验收”。要把此次整治工作落实情况作为今年第四季度以及全年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市城管委办公室要根据各单位的重视程度、责任划分、整治效果、资金投入等方面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全年城市管理考核成绩。
(五)健全长效机制。一是落实清扫保洁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城管专业队伍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物业公司责任,划定卫生责任区域。二是进一步强化城管执法。市、区两级要进一步完善执法体系,配备与执法任务相适应的执法人员,确保每条街道(路段)、每个重点部位(点位)都有执法人员巡视。对各种违章行为要严格执法、严肃查处、严管重罚。三是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根据形势发展相应提升标准和要求,建立日巡、月检、季评相结合的监督考核机制。四是积极倡导社会参与。继续坚持“全民义务清洁港城日”、“港城先锋·红色义工”等城市管理社会参与形式。进一步明确划定和合理调整各单位卫生责任区域。五是加强市民素质教育。引导广大市民从家庭、楼道、院落的环境卫生做起,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六是逐步推进管理市场化。强化政策引导,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条件成熟时可逐步将道路、桥梁、环卫、绿化等市政设施养护作业推向市场。
各区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关部署,抓紧制定本辖区整治方案,务于11月25日前上报市城管委办公室(市城管局市容科,电话:3652525、3652527,邮箱:qhdsrz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