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农执法〔2014〕9号关于2014年农药市场监管分包督导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6 发布机构:农业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165/2014-144115
秦皇岛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秦皇岛市农药监督管理站
秦农执法〔2014〕9号
关于2014年农药市场
监管分包督导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执法大队、农药监督管理站: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省药检所2014年分包督导工作排,制定我市2014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分包督导工作方案。
分包督导人员安排
(一)李道亨分包抚宁县;董立新分包昌黎县;刘小强分包青龙县;鲁宏滨分包卢龙县;王莉分包开发区、北戴河区;刘春茹分包海港区、山海关区;金淑凤分包北戴河新区。
二、督导形式和内容
(一)听取工作情况介绍。听取各地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开展情况、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发布后宣传贯彻情况以及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等。
(二)查阅有关资料。查阅农药市场监管相关工作文件、阶段性工作总结和管理制度;查阅辖区内农药生产、经营企业摸底调查登记情况;查阅农药执法、生产和经营人员分类培训及对广大农民群众宣传普及农药禁限用规定、识假辨劣、科学选购、合理使用、依法维权等知识情况;查阅农药市场六项责任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查阅并审核标签抽查判定和查处情况;查阅违法农药案件卷宗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行政处罚程序,是否按照“五不放过”原则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三)现场督导检查。对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和农药批发市场进行随机检查,并抽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样品中。
1.抽查数量:每县抽查5个门店。
2、对农药经营门店:主要检查农药经营单位门店规范情况;落实对农药购药及使用者告知情况;“两账一卡”、质量承诺等农药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分包人员检查记录及对存在问题的查处情况;农药经营单位针对存在问题进行的整改情况。
三、有关责任和要求
(一)坚持谁分包、谁督导、谁负责的原则。包县(区)人员对分包地区的督导工作负直接责任。要强化责任意识,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二)合理分配时间,积极组织实施。督导工作要突出重要时段、重点环节,有计划、有组织分阶段实施,一年不少于4次,督导检查范围要做到所属县(区)全覆盖,督导检查工作要深入到乡村基层农药经营门店。
(三)加强情况交流。各有关单位和分包人员要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工作联系渠道,形成便捷、畅通、高效的督导检查工作体系。对督导过程中发现有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及时与当地农药监管部门交换意见,督促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人,并加大跟踪督导力度。
2014年 3 月18日
主题词:农药 督导 通知
秦皇岛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2014年3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