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宝义经营假种子一案
发布时间:2014-12-31 发布机构:农业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165/2015-101429
白宝义经营假种子一案
案件名称:经营假种子一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秦农(种子)罚〔2014〕1号
违法企业(人)名称(姓名):白宝义
主要违法事实:今年春季市种子管理总站在春季种子市场质量监督抽查过程中,在当事人所负责的青龙满族自治县龙王庙乡保意农资商店抽取的玉米杂交种“万育971”,在产品确认过程中,该产品存有异议,涉嫌假冒。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秦皇岛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则(试行)》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日主动履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秦皇岛市农业局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