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凤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农药或临时登记证一案
发布时间:2014-12-31 发布机构:农业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165/2015-110313
李素凤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农药或临时登记证一案
案件名称: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农药或临时登记证一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秦农(农药)罚〔2014〕3号
违法企业(人)名称(姓名):李素凤
主要违法事实:抽取标称为“山东省潍坊市瑞星农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农药产品“百草枯200克/升水剂”抽取了样品,经生产厂家确认,该产品不是其生产的产品。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农药管理条例》和《秦皇岛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则(试行)》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日主动履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秦皇岛市农业局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