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对玉米深加工项目管理做出调整

发布时间:2015-06-17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198/2015-095930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玉米深加工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15]1017号),将玉米深加工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调整为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将继续限制年加工玉米30万吨以下、绝干收率在98%以下玉米淀粉湿法生产线,淘汰年处理10万吨以下、总干物收率在97%以下的湿法玉米淀粉生产线,同时明确要求各地在上报玉米深加工备案项目时需按照减量淘汰或等量淘汰的原则,制定产能置换方案(用于置换的产能仅限于2011年清理整顿在册的既有合规产能),并报请当地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