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1 发布机构: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 索引号:1000357368/2021-105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秦人社〔2021〕93号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1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社会公布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对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的社会监督,彰显社会公平正义,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和《河北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冀人社规〔2016〕7号),现将2021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通知如下:
一、秦皇岛市对外供应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案
企业名称:秦皇岛市对外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300105255042T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海滨路28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向东
秦皇岛市对外供应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周某、张某等39名劳动者2020年3月至2020年9月工资479988.89元,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11月30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秦人社劳监处决字﹝2020﹞第001号),责令秦皇岛市对外供应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所欠工资。2021年1月26日,所有欠薪全部支付完毕。
二、北戴河新区春海建筑队(皮桂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案
企业名称:北戴河新区春海建筑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30392MA0EJ7HG1L
地址: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印庄村250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扈春海
北戴河新区春海建筑队项目(实际负责人)皮桂生拖欠张某、刘某等21名农民工2020年8月至2020年10月工资90155.00元,2021年4月23日北戴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北人社劳监改通字﹝2021﹞第002号),北戴河新区春海建筑队(实际负责人)皮桂生逾期未改正,北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5月10日对北戴河新区春海建筑队(实际负责人)皮桂生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至秦皇岛市公安局北戴河分局,依据《河北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对用人单位北戴河新区春海建筑队下达《劳动保障监察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处理决定书》(北人社劳监黑决字﹝2021﹞第001号),对其实施联合惩戒。
三、秦皇岛照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
企业名称:秦皇岛照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302MA09W9C78B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136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静峰
秦皇岛照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吕某、王某等27名农民工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份工资23.5万元,卢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卢人社劳监改通字﹝2021﹞第001号),秦皇岛照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逾期未改正,卢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1月27日提请县公安局提前介入,并于2021年3月26日依法对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处理决定书》(卢人社劳监黑决字﹝2021﹞第001号),对其实施联合惩戒。2021年3月27日,23.5万元全部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