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山码头改造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19        发布机构:海洋和渔业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syyhhyj/2021-270

关于东山码头改造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按照《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前要进行公示。现将委托单位秦皇岛市海上游船有限公司委托论证单位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东山码头改造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送审稿)》(简本)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1419日至430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王成亮

联系电话:0335-530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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