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3 发布机构: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1000357368/2020-81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秦人社〔2020〕120号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1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鉴定职业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安全评价师。其中,安全评价师只接收补考报名。
二、鉴定时间及报名时间
全省统一鉴定于8月15日和9月20日进行,其中9月20日只接收补考。两次考试报名时间分别为7月22日-27日, 9月7日-11日。
三、报名方式
2020年全省统一鉴定实行“个人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河北省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he.osta.org.cn)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两日内到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座5楼503室进行认证及缴费。
四、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电子版照片(照片格式要求:近期蓝底免冠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cm,高度2-3cm,大小20kb以下),该照片用于准考证和职业资格证书打印。
2.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原件不再提交,只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留学生需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无电子注册无法查询的,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进行审核。
4.工作经历证明。不需再提交,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
5.职业资格证书。河北省内核发的证书,晋级人员不再提交原件;外省证书需提交原件,进行审验。
6.技术业绩工作总结。申报一级鉴定的人员,在报名认证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个人技术业绩工作总结,不能按时提交的,不予收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考生必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导致无法通过网上报名的,后果自负。涉及造假者将严肃问责,并纳入诚信档案。
五、报名咨询电话:0335-3262899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