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河北省山海关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听证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6        发布机构:海洋和渔业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syyhhyj/2020-139

 

 

关于召开河北省山海关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听证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家及公众代表:

我局定于202017组织召开河北省山海关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听证事由

秦皇岛市海鑫水产养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拟建设河北省山海关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该环境影响报告由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编制完成《河北省山海关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20191212日已在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根据《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海洋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将组织召开河北省山海关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听证会

二、 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017日下午15:30在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公共服务中心319会议室内举行。

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张佳林  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资环科主任科员

(二)听证员

刘家友  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资环科主任科员

李雪冬   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资环科科员

 (三)记录人

刘春洋   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资环科科员

(四)有关当事人和参会代表

当事人:秦皇岛香纳森宾馆有限公司昌黎分公司

参会代表:秦皇岛海事局、山海关区生态环境局、山海关区海洋和渔业局、山海关区城管局、山海关区发改局等有关部门代表、利害关系人代表、海洋环境专家及报名参加听证会公众代表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出席,逾期不出席的,视为放弃听证要求。委托代理人单独出席的,应提交当事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作好准备,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听证相关材料,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请参加听证会单位各派一名代表(或代理人),并在接到通知5日内将参会代表(或代理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报送听证会组织机构,参会代表可就听证会有关事宜与听证会组织机构联系,也可就该听证事项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参加听证会单位需提出书面意见并盖章)。

(四)申请回避的,应在接到本通知书后5日内向听证会组织机构提出并说明理由。

(五)听证代表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参会权、当席发言权、书面意见陈述权、查阅听证记录的权利;听证代表可在听证会开始前将书面意见交听证记录员。

义务:亲自参加听证的义务、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意见的义务、遵守听证纪律的义务。

五、听证会联系人

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    张佳林

电话: 5301912

 

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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