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司法局关于2019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19 发布机构:司法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51/2019-135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19年6月18日9时至23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已取得2018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现场提交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四)与本人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五)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由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审验后退回。
三、现场审核时间、地点:
现场审核时间:6月26日至28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现场审核地点:海港区秦皇东大街285号,秦皇岛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102室。
咨询电话0335-7078120
四、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