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司法局关于2019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19        发布机构:司法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51/2019-1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第6号公告,现就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现场办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19年6月18日9时至23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已取得2018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现场提交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四)与本人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五)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由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审验后退回。

三、现场审核时间、地点:

现场审核时间:6月26日至28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现场审核地点:海港区秦皇东大街285号,秦皇岛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102室。

咨询电话0335-7078120

四、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